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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并非只赚不赔

来源: 时间:2009-3-25 20:05:05 今日评论:
提要: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集合理财业务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因此,投资集合理财产品并不是稳赚不赔,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但按《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在计算公司的净资本额时予以相应的扣减&rd...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集合理财业务不得“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因此,投资集合理财产品并不是稳赚不赔,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但按《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在计算公司的净资本额时予以相应的扣减”。这样,券商在设计集合理财产品时,可为产品增加类似于“保本”的功能。最初问世的集合理财产品,为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参与,估计设计中会出现“低风险,高收益”的“保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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