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与基金的区别
来源: 时间:2009-3-25 19:56:03 今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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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期,新基金发行再遇抢购潮。汇添富成长焦点基金发行首日,100亿基金迅速卖完。可见虽然股市波动加大,但民众对基金的热情却仍然存在。对于那些买不到基金而抱怨的投资者,其实适当关注券商集合理财计划。
据悉,随着券商集合理财新细则的出台,包括西部证券、申银万国、东方证券、国泰君安、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有...
近期,新基金发行再遇抢购潮。汇添富成长焦点基金发行首日,100亿基金迅速卖完。可见虽然股市波动加大,但民众对基金的热情却仍然存在。对于那些买不到基金而抱怨的投资者,其实适当关注券商集合理财计划。
据悉,随着券商集合理财新细则的出台,包括西部证券、申银万国、东方证券、国泰君安、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有超过10只集合理财产品已经上报方案,正等待监管部门的批文。和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大体具有以下几大特征:
门槛相对高
与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门槛较高,限定性产品一般为5万元(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券、央行票据、定期存款等,风险较小但收益不会很高;),非限定产品(股票或基金的比例较高,收益也更高,承担的风险也大。)为10万元。同时,集合理财产品一般都设有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投资者不能自由赎回份额。
其次,有些集合理财产品具有保底特征。比如“光大阳光1号”规定,封闭期内若计划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
业绩需分成
当然客户在享受了份额补偿后,也需要支付给券商一定的业绩分成,例如“光大阳光1号”的分成比例为50%,而东方证券的“东方红2号”,除收取每年0.8%的管理费以外,如果业绩集合理财计划的年收益率在2.25%-7%之间,可以收取30%的投资收益分成,业绩在7%-10%之间则收40%,10%以上收50%。业内人士认为,提取一定的报酬除可以为券商带来更多收益外,也能起到激励管理人追求绝对收益的作用。因为牵扯到自身利益,券商理财的建仓速度可以很慢甚至可以暂时空仓,与基金成立后即使在高位也必须快速建仓不同,这样就有效避免了股市大跌的风险。
券商有本金投入
和普通的 开放式基金 不同,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资产池中是有券商本金的,例如“光大阳光1号”便有光大证券的10%的风险金。如此一来,券商和投资者在某种上就成了“投资同盟”,券商由于有资金的投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和风险,因此对于其在追求收益、控制风险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
流动性比基金差
与开放式基金每天可申购赎回不同,集合理财产品的开放期不一,最短有1周的,最长有1年的,而一般为3个月。三是投资期限不同。基金可以投资很长时间,可以一直持有。但集合理财产品却有期限,一般2-3年。四是投资领域不同。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比基金要广,不但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也可以投资基金。
根据券商集合理财的设立规定,券商可以用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性 投资理财 计划,如果集合理财出现亏损,可以先由券商的这部分资金来对其他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进行补偿。因此,在相同情况下,投资者应尽量选择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比例较高的集合理财计划。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风险也不相同。追求高收益率的投资者可以选择非限定性的集合理财产品,注重安全性的投资者则可选择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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